关于转发《河南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干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河南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纪发[2007]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连同《自查自纠登记表》和《汇总表》于6 月27 日前报厅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河南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纪发[2007]10号)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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